日程安排

说明:

第一批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含强基计划、特长生、特色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强基计划项目只能填报1个志愿;

第二批次填报前,将通过“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公布普高剩余计划数,填报页面将提供未录取考生位次号(剔除已被录取的所有考生);
第二批次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职(技工)学校统招设置18个志愿,普职可兼报,其中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合计不超过8个;
征求志愿批次的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职(技工)学校统招设置10个征求志愿,普职可兼报。填报前会公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职(技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和剩余计划。



志愿填报资格说明


传统志愿与平行志愿的区别

1、传统志愿:志愿优先,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只有在第一志愿招生项目录取不足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2、平行志愿:分数优先,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成绩发布与查分方式



1、发布时间:7月1日

2、查分方式

(1)浙里办

①点击“甬有优学”;
②点击“中考成绩查询”。

(2)宁波市教育局官网

进入“宁波市教育局”官网:

http://jyj.ningbo.gov.cn/

(3)“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






录取规则



1、被上一批次或上一招生项目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批次和任何招生项目的录取。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不得要求顺延至下一志愿或退档改投到其他志愿学校。

2、征求志愿招生录取结束后,停止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考中招系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统一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改变学生录取信息。

1.被本批次志愿录取则不能参与后续批次志愿填报

若在第一批志愿填报时,某考生填报了“中本一体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两个项目的志愿,若被“中本一体化”志愿录取,则“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自动作废,且不能填报后续任何批次志愿,因为该考生已经被录取。

2.被前一志愿录取则后续所有志愿作废

第二批次的“统招批次”项目志愿最多可以填报18个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不多于8个志愿),若被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则其余志愿自动作废,因为该考生已经被第一志愿录取。